重修訂《山東省文物保護條例》年內有望實施
[中藝網 發(fā)布時間:
2010-03-06]
記者4 日獲悉,《山東省文物保護條例》修訂工作會日前召開,省政府法制辦、省文化廳、省文物局有關領導和專家參加會議。歷經多次專家座談會論證,并廣泛征求意見,目前修訂工作基本完成,條例已報省政府法制辦審核。
1990年10 月,《山東省文物保護條例》由省人大常委會頒布實施,但隨著形勢發(fā)展、觀念變化,條例內容出現滯后,經省人大、省政府批準,省文化廳牽頭對該條例進行全面修訂。歷經7次比較大的修改,最終形成八章九十二條的修訂草案。
山東省文物局副局長王永波4日說,2010年內,經重新修訂的《山東省文物保護條例》有望頒布施行。
記者 喬顯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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