博物館文物展品應允許拍照
[中藝網(wǎng) 發(fā)布時間:
2005-05-24]
近日,在廣州舉行的全國博物館館長論壇上,國家文物局副局長童明康認為,不少博物館存在“禁止拍照”等不合理規(guī)定,文物展品應允許拍照。博物館應注重人性化管理,不要什么展品都“禁止拍照、錄像”,博物館應告別“庭院深深”,增加吸引力和親和力。
“禁止拍照”
是文博界內(nèi)一個不成文的規(guī)定,形成這個規(guī)定的原因一是避免拍照時閃光燈對文物有損壞,二是為了保護版權(quán)。因為有的展廳展出的是私人收藏的文物;有的博物館的陳列形式是館內(nèi)工作人員自己設計的,博物館擔心拍下照片后,被別的單位、個人模仿。童明康說,我國博物館的不少規(guī)章制度都是在計劃經(jīng)濟條件下形成的,有些制度今天看來,缺乏合理性,但一直沒有做相應的改變。童明康以巴黎盧浮宮為例說,盧浮宮從來都沒有禁止參觀者與“蒙娜麗莎”等名畫合影,因為法國曾經(jīng)做過實驗,用帶閃光燈的相機對一幅油畫一次性拍攝十幾萬次,結(jié)果對畫作造成的損害比不上其在日光下照射十幾分鐘帶來的損害。也就是說,其實拍照對展品的影響幾乎可以忽略不計。但我國的一些博物館,一旦發(fā)現(xiàn)有游客拍照就大聲呵斥,甚至動手撕游客的膠卷,有的博物館還出臺“嚴禁觸摸玻璃”等荒唐規(guī)定,直接影響了觀眾的熱情。童明康同時指出有的博物館以“保護知識產(chǎn)權(quán)”等名義禁止參觀者拍照,也是不合理的做法。博物館再不能用保護文物、保護知識產(chǎn)權(quán)這樣的托辭,拒絕游客的合理要求。
童明康還對極少數(shù)博物館缺乏基本的服務理念和服務意識提出嚴厲批評:“有一個甚至有點名氣的省級博物館,以修繕為名七八年都沒開放過一次,甚至連臨時的展覽都不搞一個,怎么對得起納稅人?”“博物館要以物取人,拿一些拙劣的復制品糊弄人,能算是真正的博物館嗎?”“一些博物館的展柜上用手一摸,厚厚的一層灰塵,難道連打掃衛(wèi)生的錢都沒有嗎?”
光明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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